贵州省5起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被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点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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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第二轮前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其中,贵州省共对142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厅局级15人。
据通报,2021年12月5日至2022年1月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3月18日,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督察意见,并移交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根据查明事实,依据追责问责工作有关规定,共对42个党组织、责任单位(厅局级3个、县处级30个、乡科级9个),142名责任人员(厅局级15人、县处级60人、乡科级及以下67人)追责问责。其中,责令42个党组织、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组织调整1人、诫勉55人、责令书面检查18人、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4人,另有2人因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正接受审查调查。
一、毕节市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问题。
毕节市安排督促城市污水管网新增、老旧管网及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不细不严,工作推进滞后。毕节市、大方县、七星关区、纳雍县党委、政府对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市水务、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县(区)住建、城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职能部门作风不扎实,工作浮于表面,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大方县、七星关区、纳雍县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黔南州罗甸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法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的问题。
罗甸县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规推动建成八吝大坝,造成鱼类迁移、洄游通道被完全阻隔,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擅自复建处于保护区核心区的上立亭水电站并违规扩容,对鱼类生境造成严重影响。同时,落实禁渔工作不力,监督执法不到位,非法捕捞食用野生河鱼现象猖獗。黔南州发改、水务等部门对罗甸县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不力,跟踪问效不到位。
三、六盘水市盲目布局焦化项目、“两高”企业违法问题突出的问题。
六盘水市、盘州市工信部门,盘州市政府,盘州市、钟山区、水城区发改部门执行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不到位,谋划备案“两高”项目不深不细,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焦化项目备案总产能远超全省焦化产能规划限额。六盘水市、盘州市、水城区政府,盘州市工信部门,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督、监管职责不到位,“两高”企业污染扰民问题突出。部分“两高”企业为符合能耗要求随意填报数据,六盘水市、盘州市、水城区工信、统计部门监察、核查不严,能耗统计数据严重失真。
四、贵州一些地方矿产开发严重破坏生态、绿色矿山建设问题突出的问题。
省自然资源厅、贵阳市、修文县自然资源部门在2020年省级绿色矿山遴选申报省市县三级联审工作中,对修文县14个矿山申报层层把关不严,导致11个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矿山通过审核并被授牌。修文县委、县政府对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导致矿山企业存在的生态破坏严重、生态修复滞后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推进缓慢。省国有扎佐林场、修文县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响鼓坡矿山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开采、违法破坏林地行为查处不全面、不及时、处置不力,导致违法违规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遏制。
五、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违法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
安顺市工信部门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含夏云工业园区)问题整改督导不力。平坝区、安顺高新区不作为、慢作为,对加快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改造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堆场建设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工作严重滞后,对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安顺高新区排查整治园区工业企业环评审批情况流于形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对园区雨污管网排查不到位,导致有关企业通过雨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及污染物现象普遍,下游水体受到严重污染。平坝区及生态环境部门对群众投诉重视不够、处置不力,敷衍应付。
“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贵州生态安全战略地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通报称,贵州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工作中,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关键词: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