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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卓泳
在国资成为主流LP的现实情况下,适应形势、调整心态和打法,是创投机构能继续在行业立足发展的不二选择。“一方面,在整体的LP结构里要考虑国资LP的出资比例,如果不想太受限,就要降低这类LP的比例;另一方面,也希望引导基金更加市场化,把更多权力下放给GP,毕竟市场化GP更加专业。”千乘资本董事总经理赵静表示。
尽管受访机构人士都认为,应主动调整姿态适应新型GP和LP关系和新形势下的投资趋势,但多数GP也期望国资LP能不断调整做法以更加市场化。“国资LP既然选择了适合自己的GP,就应该尊重GP的专业性,给自己多元化的目标做下减法,尽可能聚焦,让GP有充分的自由度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李文峰表示。
面对国资LP“既要、又要、还要”的问题,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轮值会长周恺秉认为,GP要充分理解LP的诉求和考虑问题的逻辑,LP也要考虑怎么处理国资的特殊性,而不能粗放地提出多个要求。
建立合理的激励考核机制,是多数GP最为关注的一点。根据“2022国有创投机构和政府引导基金激励与容错机制”调查结果,在109家参与调研的国有投资机构中,56%建立了激励机制,较2020年增长近12.5%。在对现有激励机制评价方面,受访机构“有相对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的仅占11.64%;61.47%的受访机构建立了容错机制,较2020年增长9个百分点。
但是,怎样的激励和考核机制才能真正适应投资市场?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沈志群指出,近来流行的所谓“股权财政”概念,提出各地政府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增加财政收入,但这一主张值得商榷,如果按照这一主张去建立引导基金考核制度,可能带来的后果值得深思。
LP智库创始人国立波也指出,根据他们连续三年的调研发现,国有投资机构普遍缺乏科学、合理和可操作的、能反映基金特点的激励机制与容错机制,这成为制约国有创投、政府引导基金持续健康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开展从0到1的原始创新和颠覆式创新的主要障碍。他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快完善国有投资机构激励与容错机制的政策体系设计;二是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投资机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建立和完善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与沟通机制;四是建立科学、可持续的政府引导基金绩效激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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